奉府办发〔2017〕28号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新县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办事处、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奉新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奉新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赣府厅明〔2017〕102号)和《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新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通知》(奉府办发〔2017〕25号)要求,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保障饮用水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系统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整治,确保我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三类地表水以上。
三、整治任务
1.奉新一中、党校、惠民小区临时纳污管网破损,污水外泄,影响水质。
整治要求:立即修复破顺管网,同时加快推进滨河西路污水管网建设,将奉新一中、党校、惠民小区污水与城镇污水管网对接。
责任单位:县城投公司
责任人:廖述成
2.县城集中式饮用水一级、二级保护区河道旁有倾倒生活垃圾和农业种植现象。
整治要求:清理保护区及上游河道两旁的生活垃圾和农业
种植。
责任单位:赤岸镇人民政府、冯川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余达刚、魏国生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整治要求。要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的要求,落实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做到整治无死角。县政府将适时开展督查督办,督促工作落实。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将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视情进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责任部门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