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策宣传“明”。我县印制2万余本《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解答》;成立宣传服务小分队,走进乡村,组织村民召开政策讲座;利用微信平台,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群”,做好及时答复。二是登记审查“细”。我县做到“三审”,即村委会初审、乡镇场复审和多部门联审,联审后的结果返回村及村民小组公示七天。三是资金核实“严”。我县严格审查材料,据实计算并从首次参保缴费起至累计缴费满15年止,个人已缴交养老保险费本金总额的60%为政府缴费补贴。截止目前,审查通过的被征地农民有482名,按照人均返还缴费补贴3.1万元计算,政府已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1494.2万元,将于8月份返还至被征地农民。(魏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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