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黄溪天工创业园EPC模式建设项目监理答疑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单位
经研究,现对你们提出的“奉新县黄溪天工创业园EPC模式建设项目”招标有关疑问作如下解答,请遵照执行。
1、问:标准厂房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工业厂房业绩计分要求?
解答:工业厂房,是用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房屋。工业厂房除了用于生产的车间,还包括其附属建筑物,如配电房、供水房、排污和设备物资储存等配套房屋,都属于工业厂房的范畴。标准厂房是属于工业厂房范畴,因此,标准厂房业绩是符合招标文件中工业厂房业绩计分要求的。
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标办法,商务标内容评分第6条:企业业绩(8分)第1点
(1)监理的类似工程规模(按本项目建设规模的80%计算即工业厂房面积159645.6平方米,总投资额53978.59万元)等于或大于招标项目业绩要求的每个项目计4分;
现变更为:(1)监理的类似工程规模等于或大于招标项目的业绩要求每个项目计4分;(业绩要求按本项目建设规模的80%计算,工业厂房面积须达到148421.6平方米,总投资额53978.59万元)
3、招标公告中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第二节(一)工程概况,1、工程监理招标范围:奉新县黄溪天工创业园EPC模式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监理,包含电商大楼18500平方米、大型企业标准厂房23040平方米;中小型标准厂房117030平方米;小微企业孵化器26950平方米,员工宿舍11490平方米,员工超市和餐厅2540平方米,及建设配套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现变更为:1、工程监理招标范围:奉新县黄溪天工创业园EPC模式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监理,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99557平方米,包含电商大楼18507平方米、大型企业标准厂房23040平方米;中小型标准厂房117030平方米;小微企业孵化器26950平方米,员工宿舍11490平方米,员工超市和餐厅2540平方米,及建设配套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招标文件中其他说明事项第3条:各投标人在本监理工程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各种证书、证件、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证明、投标文件等一切相关材料均必须真实、客观、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不论何时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现变更为:各投标人在本监理工程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各种证书、证件、投标文件等一切相关材料均必须真实、客观、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不论何时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5、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执行。
特此说明。
招标单位:江西应星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6日